江南产业集中区规划建设部,各县(区)住房城乡建委,九华山风景区建设环保处,开发区建设局,平天湖风景区建设环保处,市直各有关单位:
《池州市支持鼓励高校毕业生和高技能人才就业创业住房保障实施细则》经12月29日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18年12月29日
池州市支持鼓励高校毕业生和高技能
人才就业创业住房保障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落实人才强市战略,保障来池就业创业高校毕业生和高技能人才的住房需求,根据《中共池州市委办公室 无码专区一ⅴa亚洲v天堂_亚洲最大无码中文字幕_在线电视剧观看_欧美一区二区三区成人久久片办公室关于印发<池州市支持鼓励高校毕业生和高技能人才就业创业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池办秘[2018]139号)精神,现就优化人才住房保障政策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新引进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
(一)适用对象及保障办法
自2018年9月12日起,市本级及各县(区)、管委会所属企事业单位(不含国有企业)新引进的且符合池政秘[2018]139号文件规定要求的各类高层次人才,在我市购买首套普通自住商品房的,可享受相应的购房补贴。其中新引进的博士研究生、高级技师、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生、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分别给予16万元、10万元、8万元、5万元、3万元的购房补贴,购房补贴分5年支付,每年支付比例为20%。
(二)申报提交材料及流程
1、申报材料
每年9月申报,符合条件的对象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填写《池州市新引进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以下材料:
(1)《池州市新引进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一式两份;
(2)劳动合同及单位社保缴费证明;
(3)学历(高级技师资格)证书或高层次人才认定相关证明文件;
(4)申请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身份证明及户口簿;
(5)引进后在池州购买首套普通自住商品房的,提供本人购房合同(期房)、房产证件(二手房)或不动产权证。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章的复印件,用人单位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出具本单位诚信承诺书。引进时间以缴纳的社会保险或办理正式入职手续时间为准。
2、申报流程
用人单位对申请对象进行初审并将申报材料送至各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由各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牵头复核,确定拟补贴人员名单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各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打卡发放至人才本人的个人账户。
3、发放形式
凡符合条件享受购房补贴的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每年发放一次,分五年发放,发放金额依次为:博士研究生每年32000元,高级技师每年20000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年16000元,“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生每年10000元,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每年6000元。每年度的购房补贴资金发放须按照原申报流程申报。
二、新引进高层次人才租房补贴
(一)适用对象及保障办法
自2018年9月12日起,市本级及各县(区)、管委会所属企事业单位(不含国有企业)新引进的且符合池政秘[2018]139号文件规定要求的各类高层次人才,在本市无自有住房可给予相应的租房补贴。其中租住政府投资性公租房的,给予全额房租补贴;自行通过市场租房的,新引进的博士研究生、高级技师、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生、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分别给予每月2000元、1500元、1000元、800元、500元的租房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已享受购房补贴的,不再享受租房补贴。
(二)申报提交材料及流程
1、申报材料
每年9月申报,符合条件的对象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填写《池州市新引进高层次人才租房补贴申请表》(附件2)并提供以下材料:
(1)《池州市新引进高层次人才租房补贴申请表》一式两份;
(2)劳动合同及单位社保缴费证明;
(3)学历(高级技师资格)证书或高层次人才认定相关证明文件;
(4)申请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身份证明及户口簿;
(5)租房合同原件。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章的复印件,用人单位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出具本单位诚信承诺书;引进时间以缴纳的社会保险或办理正式入职手续时间为准。
2、申报流程
用人单位对申请对象进行初审并将申报材料送至各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由各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牵头复核,确定拟补贴人员名单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各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打卡发放至人才本人的个人账户。
3、发放形式
凡符合条件享受租房补贴的高层次人才,租房补贴每年发放一次。每年度的租房补贴资金发放须按照原申报流程申报。
三、高层次人才父母租房补贴
(一)适用对象及保障办法
自2018年9月12日起,市本级及各县(区)、管委会所属企事业单位(不含国有企业)新引进的且符合池政秘[2018]139号文件规定要求的博士、全日制硕士、高级技师的父母,如来池州长期居住,通过市场租房且在本市无自有住房的,可给予每月500元的房租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二)申报提交材料及流程
1、申报材料
每年9月申报,符合条件的对象由其子女向其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池州市新引进高层次人才父母租房补贴申请表》(附件3)并提供以下材料:
(1)《池州市新引进高层次人才父母租房补贴申请表》一式两份;
(2)申请人子女劳动合同及单位社保缴费证明;
(3)申请人子女学历(高级技师资格)证书或高层次人才认定相关证明文件;
(4)申请人在本地租房合同原件;
(5)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和户口簿,如子女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时需由父母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证明。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章的复印件,用人单位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出具本单位诚信承诺书;引进时间以缴纳的社会保险或办理正式入职手续时间为准。
2、申报流程
用人单位对申请人及其子女进行初审并将申报材料送至各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由各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牵头复核,确定拟补贴人员名单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各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打卡发放至人才本人的个人账户。
3、发放形式
凡符合条件享受租房补贴的高层次人才父母,租房补贴每年发放一次。每年度的租房补贴资金发放须按照原申报流程申报。
四、其他事项
(一)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优化人才住房保障工作由各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牵头负责,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抓好落实,对工作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其中市住房城乡建委负责市本级所属企事业单位人才住房保障工作,江南产业集中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和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平天湖风景区管委会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所属企事业单位人才住房保障工作。
(二)次年1月5日前,各地将上年度所发人才住房保障补贴资金相关材料报市住房城乡建委住房保障办审核,1月15日前将审核意见反馈各地;由各地财政局1月25日前向市财政局申报补贴资金,市财政局及时按照市、县区政府或管委会3:7的分担比例将资金拨付各地财政局。
(三)上述对象享受政策所涉期限为2018年9月12日至2021年9月11日期间,商品住房购房时间以合同首次备案日期为准,二手住房购房时间以产权登记受理日期为准。
(四)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池州市 新引进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
2.《池州市 新引进高层次人才租房补贴申请表》
3.《池州市 新引进高层次人才父母租房补贴申请表》
4.申报承诺书
附件1
池州市 新引进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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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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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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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纳税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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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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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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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等级及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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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络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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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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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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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商品房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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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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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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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盘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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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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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及其主要家庭成员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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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申请人 关系 |
姓名 |
性别 |
婚姻状况 |
证件类型及号码 |
户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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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初审意见 |
(盖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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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实意见 |
(盖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
人 才 办 核实意见 |
(盖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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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社 局 核实意见 |
(盖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
编 办 核实意见 |
(盖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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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部门核实意见 |
(盖章) 经办人: 审核人: 年 月 日 |
附件2
池州市 新引进高层次人才租房补贴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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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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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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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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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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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及 专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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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等级及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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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 姻 状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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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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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单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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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租住公租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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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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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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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成员 |
姓名 |
性别 |
户主关系 |
证件类型及号码 |
户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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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初审意见 |
(盖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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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才 办 核实意见 |
(盖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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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 核实意见 |
(盖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
编 办 核实意见 |
(盖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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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 部门核实 意 见 |
(盖章) 经办人: 审核人: 年 月 日 |
附件3
池州市 新引进高层次人才父母租房补贴申请表
申请人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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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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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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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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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子女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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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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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职称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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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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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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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成员 |
姓名 |
性别 |
户主关系 |
证明类型及号码 |
户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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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子女 所在单位 初审意见 |
(盖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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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才 办 核实意见 |
(盖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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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 核实意见 |
(盖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
编 办 核实意见 |
(盖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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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 部门核实 意 见 |
(盖章) 经办人: 审核人: 年 月 日 |
附件4
申请承诺书
本人(法人单位)承诺:
1、本申请材料所填写的各栏目内容真实、准确。
2、提供的申报材料和文件内容真实、可靠、事实存在。
3、若发生与上述承诺相违背的事实,由本人(单位)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单 位 (盖章)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