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庆等代表东至代表团: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制定《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的议案收悉,感谢您对升金湖保护区保护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安徽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升金湖保护区)是我省首个专注于珍稀濒危水禽保护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也是我省目前唯一一处国际重要湿地,对调蓄长江洪水、保护候鸟和湿地生物多样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长江中下游重要生态屏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升金湖的保护管理工作,2016年市政府第8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安徽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于2017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管理办法》是我省首部有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的市政府规章,也是池州市政府制定的首部实体性政府规章,为全面依法管理升金湖提供了法律依据。
随着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等工作的开展,《管理办法》已不再适应新形势新发展的要求。同时,因历史原因,升金湖保护区内仍有约6.4万居民,保护与发展的矛盾十分突出,迫切需要通过地方立法来进一步实现升金湖保护区保护管理法治化、规范化和现代化。您提出的关于尽快制定《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的议案顺应升金湖保护区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的客观需要。
目前,《安徽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已列入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地方性法规调研论证类立法计划项目,立法工作正在有序推进。4月8日市人大常委会就《安徽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立法工作在升金湖保护区开展专题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对立法的必要性、存在的问题等进行了深入探讨。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市人大立法工作计划的安排,积极主动参与《安徽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立法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立法工作任务。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安徽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联系电话:0566-8016626
池州市林业局
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