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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卫生健康委、党委编办、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医保局、市场监管局:
为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结合实际,制定了任务清单和责任分工,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落实,各地卫健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督促任务落地;有关部门要细化目标任务和时间表、路线图;各县区要压紧压实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监测评价,清单化、闭环式推进,确保管理一体、资源整合、服务协同、利益共享。
附件:池州市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提质升级任务清单
池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共池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池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池州市财政局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池州市农业农村局
池州市医疗保障局 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16日
池州市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提质升级责任分工 序号 主要任务和内容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一、完善管理体制 1 健全推进机制 市卫健委 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各县区人民政府) 2 优化建设布局 市卫健委 各县区人民政府 3 落实管理自主权 市卫健委 市委编办、市人社局等,各县区人民政府 4 加强绩效考评 市卫健委 市医保局等,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完善包干机制 5 完善医保基金总额付费机制 市医保局 市卫健委、市财政局等,各县区人民政府 6 推动慢性病医保基金付费机制建设 (1)推进建立按人头付费机制。 市医保局 市卫健委、市财政局等,各县区人民政府 (2)明确慢病管理职责。 市卫健委 市医保局、市财政局等,各县区人民政府 7 完善公卫资金打包机制 市卫健委 市财政局等,各县区人民政府 8 完善结余留用与合理超支分担机制 市医保局 市财政局、市卫健委等,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完善运行管理 9 完善内部决策机制 市卫健委 市委编办、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各县区人民政府 10 夯实人财物一体化管理 市卫健委 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各县区人民政府 11 促进县乡一体、乡村一体和城县联动 市卫健委 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各县区人民政府 12 提升村卫生室慢病服务水平 市卫健委 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各县区人民政府 13 强化内部绩效考评 市卫健委 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加快资源整合 14 加强县域医疗中心建设 市卫健委 各县区人民政府 15 加强县域医疗次中心建设 市卫健委 各县区人民政府 16 加强基层能力建设 市卫健委 市财政局等,各县区人民政府 17 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 市卫健委 各县区人民政府 18 提升急诊急救水平 市卫健委 各县区人民政府 19 加强资源共享 市卫健委 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优化供给方式 20 建立会诊转诊服务机制 市卫健委 市财政局、市医保局等,各县区人民政府 21 创新“服务三合”机制 市卫健委 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各县区人民政府 22 提升同质化管理水平 市卫健委 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各县区人民政府 23 加强药品安全管理 市市场监管局 市卫健委、市医保局等,各县区人民政府 六、加大政策支持 24 落实政府投入 按规定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投入政策。根据发展建设规划,足额安排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等支出。落实乡镇卫生院“公益一类保障、二类绩效管理”政策,落实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补助、基本药物制度补助、一般诊疗费、运行经费补助等政策。新增财政卫生健康支出向基层适当倾斜。 市财政局 市发改委等,各县区人民政府 25 优化人事编制管理 加强基层全科医生、中医医师、公共卫生医师、药师等培养,健全人才招引和交流机制。盘活用好县域编制资源,深化乡镇卫生院编制周转池制度建设,打造“县级统筹、乡镇所有、县管乡用、以乡带村”的“编共体”。 市委编办 市卫健委等,各县区人民政府 26 优化薪酬管理 落实“两个允许”,统筹平衡县乡两级绩效工资水平,合理调控不同医疗机构、不同科室间的收入差距,逐步提高乡镇卫生院人均收入与牵头医院人均收入的比值。在按规定兑现乡镇卫生院人员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的基础上,合理拉开收入差距,调动基层医务人员特别是业务骨干的积极性。鼓励对医共体内成员单位负责人实行年薪制。 市人社局 市卫健委等,各县区人民政府 27 加强医保政策协同 合理拉开不同层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医共体内连续治疗、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患者连续计算起付线。对经卫健部门核准达到二级综合医院服务能力的乡镇卫生院,执行县二级公立医疗机构政府指导价,医保病人起付线和报销比例按照乡镇卫生院政策执行。对外转率高、县域内能治疗的病种,推行省内异地就医基本医保“同病同保障”。推进基层医疗机构“日间病床”,对适宜日间病床收治住院的病种实行按病种付费。医保报销目录中增设农村地区适宜卫生服务项目,逐步提高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性收入占比。对于换药、注射、输液、采血等均质化程度高的医疗服务项目,可明确具体范围,逐步实施县域同城同价。落实“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政策,促进互联网诊疗、远程会诊等医疗服务向基层延伸。 市医保局 市卫健委等,各县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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